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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利益关系:如何解决艺考机构的骚扰问题?

· simons ·
补贴

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聊天,谈到艺考机构对女同学的骚扰问题。感觉和薛兆丰老师谈到的政府公交系统补贴很相似,于是写了这篇文章。 但是这篇文章不够全面,仅从利益的角度考虑,而未考虑复杂的社会影响,比如当单方面使用权力 “独裁” 的时候,如何考虑优化问题、伪造情形下的利害关系以及腐败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注:这篇文章并不是控诉,而是从经济学角度,探讨组织行为优化的可能性问题。

改变行为的底层逻辑是改变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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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2022 年 9 月 19 日,北京电影学院学生施某实名举报艺考培训机构 “影路站台” 校长杜某某,在艺考培训过程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性侵的行为。3天后,北京警方发布通报,涉嫌违法犯罪的杜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类事件的曝光,揭示了艺术培训机构中骚扰问题的严重性。

在艺考领域,女同学人数多于男同学这一现象,结合教师薪资与学生本人无关而与绩效指标、招生人数、名校升学人数等挂钩的情况,确实可能滋生犯罪的条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系教授张弘老师提出的犯罪预防理论中的犯罪三角模式,客观的描述了犯罪的三要素:犯罪动机、犯罪机会、犯罪能力的关系。

注:笔者没有充分的证据能证明骚扰情况是艺考机构的普遍现象,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受害者不愿意揭露这个伤疤,致使实情难以获取。

1. 犯罪动机

教师的薪资构成与学生的评价无关,而是与学生成绩、招生人数、名校升学人数等绩效指标挂钩,这样的模式会导致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失去话语权。由于女同学在艺考领域人数较多,这种权责失衡的关系,让一些心术不正的教师利用自身的权力地位,产生满足个人私欲的动机,并以此满足自己扭曲的心理需求或巩固在学生群体中的权威地位。

2. 犯罪机会

艺考培训机构或学校的管理也会存在不完善之处,例如对教师的教学行为、与学生的互动等缺乏(难以制定)严格的监督和约束机制。这使得一些教师有机会在培训过程中实施不当行为而不易被发现。比如,在一些小型的艺考培训机构中,可能存在教师单独辅导学生的情况,且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或安排其他人员监督,这就为教师提供了实施犯罪行为的机会。

同时,女同学在艺考领域人数较多,且在培训过程中往往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对教师的依赖性较强。她们可能因为担心影响自己的学业和考试成绩,而不敢轻易反抗或举报教师的不当行为,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教师实施犯罪提供了机会。此外,艺考培训通常需要学生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与教师接触频繁,这也增加了教师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3. 犯罪能力

艺考教师通常具备专业的艺术知识和教学技能,这使得他们在与学生相处过程中,更容易获得学生的信任和依赖。他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以教学指导为幌子,实施一些不当行为。例如,在声乐教学中,教师可能会以纠正学生的发声姿势为由,进行不必要的身体接触,而学生可能由于对专业知识的不了解和对教师的盲目信任,而无法及时察觉和拒绝。此外,相对于学生,教师一般具有更丰富的社会经验和心理优势。他们更懂得如何利用各种手段来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避免被发现。例如,一些教师可能会在实施犯罪行为后,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和经验,威胁或利诱学生保持沉默,或者销毁相关证据,从而降低自己被追究法律责任的风险。

二、经济学角度的解决方案

无论左派经济学家,如詹姆士・托宾,还是右派经济学家,像弗里德曼,他们都拥有一个共同的共识,即如何有效帮助穷人。他们主张,援助穷人的最佳途径是直接以现金形式给予补贴,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自身的功能,而非直接干预商品价格,不去直接调控面包、住房以及交通工具的价格。

倘若你给穷人一瓶牛奶,他只能获得这一瓶牛奶;若给予牛奶券,他便能从不同品牌的牛奶中挑选自己喜欢的;但若是直接给予现金,他不仅可以选择牛奶,还能选择鸡蛋、蔬菜、肉类,甚至可以选择不购买食品,转而改善居住环境或获取更好的教育条件。因此,经济学家始终坚信,直接给予穷人现金比提供食物更具帮助。

那么,为何经济学家倡导通过这种方式来帮助穷人呢?

1. 为什么直接给予穷人现金比提供食物更具帮助?

原因众多。其一,若要给穷人发放现金,政府自身必须具备资金。然而,政府筹集资金并非易事,除了印钞和征税,别无他法,而这两者实施起来都面临诸多困难。相比之下,实施价格管制则显得 “简便易行”,政府无需出资,仅需下达一道命令,要求商品价格不得过高,便能看似达成帮扶穷人的目的,这种 “零成本” 的做法往往更受政府青睐。

其二,政府存在 “父爱主义” 倾向。他们对穷人的自我管理能力缺乏信任,担心将现金直接给予穷人后,穷人会随意挥霍,甚至用于赌博等不良行为。因此,政府选择提供实物,他们自认为清楚穷人所需,如面包、牛奶、教育等,认为只要将这些实物发放给穷人,就能真正实现帮扶。

还有一个更为微妙的原因,在实施实物补贴时,政府往往能够使与其关系密切的商人受益。例如,当政府决定向穷人发放牛奶时,牛奶的供应自然会倾向于与政府关系良好的供应商,这些供应商能够获得政府的大量订单。

在以补贴穷人之名,实际上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补贴方式:一种是补贴商品的提供商,另一种则是以货币形式直接补贴受益人。

2. 公交补贴:把钱交给公司还是交给市民?

在公交补贴这一问题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补贴方式呈现出显著的效果差异。以某城市公交补贴为例,存在两种可行的补贴途径:其一,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每位市民手中;其二,将资金补贴给公交系统。

在这两种迥异的补贴模式下,公交系统的行为逻辑有着天壤之别。当补贴资金直接源自政府时,公交系统的主要服务对象便锁定为政府,它只需集中精力进行公关,致力于让政府认可其工作成效,而对于乘客是否真正获得了应有的服务则缺乏关注。例如,在许多大城市中,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流动,市民的居住区域发生了显著变化,按理说公交路线应随之调整,以更好地满足市民的出行需求。然而,实际情况却是,公交系统的路线多年未曾改变,无法及时响应市民的实际出行需要。

反之,若政府将补贴公交系统的资金直接交给乘客,公交系统的目标受众将发生根本性转变,从讨好政府转变为取悦每一位乘客。在这种情况下,公交系统的行为方式必然发生巨大改变,其重新规划公交路线的积极性将大幅提升,因为只有满足乘客的出行需求,才能吸引更多的乘客,从而获得持续的补贴资金。

而在实践中,政府往往将资金补贴给公交系统。

二、校园食堂:补贴商家还是学生?

在学校管理中,为了改善学生的就餐体验和保障学生的饮食健康,校方往往会对校园食堂进行补贴。然而,补贴的方式不同,带来的效果也会截然不同。

假设一所学校要对食堂进行补贴,有两种做法,一是把补贴直接发放给食堂的经营商家,用于支撑商家的正常运转;二是把补贴以餐补的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让学生在食堂就餐时可以享受到一定金额的减免。

1. 发放给商家

就目前而言,几乎所有学校采用的方式都是补贴给食堂商家或者食堂供应链。

在这种情形中,食堂商家可能会更关注如何从校方那里获取更多的补贴资金,用于扩大自己的经营规模或者提升利润空间。这时候经营的目的就变为了:讨好学校而不是学生。只要可以让学校相信他们的经营是正常的就可以了,而无需顾忌学生的反馈。公关面向了学校,二不是学生。进而致使在食材采购上选择更便宜的供应商,以降低成本来获取更高的利润,而不太在意食材的质量。在菜品设计上,也不太可能会充分考虑学生的口味和营养需求,因为无论菜品是否受学生欢迎,只要学校相信他们受欢迎,补贴资金都是相对稳定的。这就导致了学生可能吃不到满意的食物,就餐体验较差。以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也就不奇怪了。

2. 发放给学生

在这种情形中,食堂商家为了吸引学生来就餐,获得更多的餐补收入,会更加注重提升菜品的质量和丰富度。他们会精心挑选新鲜优质的食材,根据学生的口味和营养需求设计多样化的菜单,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舒适的就餐环境。学生则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选择菜品,享受到更好的就餐体验。同时,由于学生对食堂的满意度提高,也会更愿意在食堂就餐,食堂的经营效益也会随之提升。

补贴对象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食堂的运营方向和学生的就餐体验。将补贴直接交给受益人(学生),能够更有效地激发食堂商家提升服务质量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学校、学生和食堂商家的多方共赢。

三、从春节红包看选择权与支配权

想象一下,你小时候收到长辈的压岁钱时,父母常说 “先帮你存起来”,实际上是将孩子对这笔货币的自主支配权转变为父母对这笔钱的实物支配权。因为此时资金流向取决于父母的决策偏好,比如父母可能会用这笔钱买文具和练习题等,父母是在行使对这笔钱的实物支配权。

如果红包直接交给孩子,孩子拥有对这笔钱的支配权,他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买书、买玩具等,这是孩子对这笔货币的自主支配权。

父母的支配权可能导致孩子的需求被忽视,资金被用于父母认为“必要”的项目,而非孩子真正想要的东西。

艺考机构的权力结构与此类似:当家长将高额学费交给机构时,学生作为服务接收方,却失去了对资金流向的监督权 —— 学生无法选择出优秀的教师,机构管理者与教师成为实际支配者。这种权力结构的失衡,类似于父母对压岁钱的支配,导致学生无法有效监督资金的使用。机构管理者可能将资金用于不符合学生利益的项目,甚至可能滋生权力滥用,如骚扰行为。

四、艺考行业的“补贴错配”困境

当前艺考培训市场的利益链条存在三重扭曲,导致资源分配不公、学生权益受损,并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内的权力失衡问题。

资金流向集中化

家长支付的学费直接流向机构账户,学生缺乏用脚投票的退出机制。即使遭遇骚扰,高昂的退费成本迫使许多学生选择隐忍。

家长支付的高额学费直接流入机构账户,学生作为服务的直接受益者,却缺乏对资金使用的监督权和选择权。即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遭遇骚扰或不公正待遇,高昂的退费成本和沉没成本也迫使他们选择隐忍,而非主动退出。这种资金流向的集中化使得机构成为资金的绝对支配者,学生则沦为被动接受者,缺乏“用脚投票”的能力,进一步加剧了权力失衡。

监督权与惩罚权分离

尽管《民法典》第1010条明确禁止性骚扰,但学生在实际维权过程中面临重重障碍。一方面,骚扰行为往往发生在封闭的教学环境中,举证困难;另一方面,机构利用信息不对称,淡化事件影响,甚至通过“名师资源”或“升学率”等噱头捆绑学生选择,变相压制学生的维权意愿。监督权与惩罚权的分离使得机构管理者能够规避责任,学生则因维权成本过高而选择沉默,导致骚扰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竞争机制失效

当前艺考培训市场的竞争机制严重扭曲。头部机构通过打造“升学率神话”建立市场壁垒,吸引家长和学生趋之若鹜。然而,这种“结果导向”的竞争模式使得教学质量和师德监管沦为次要指标,机构更倾向于维护教师资源(尤其是所谓的“名师”)而非学生权益。竞争机制的失效导致行业整体质量下降,学生权益被忽视,甚至成为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牺牲品。

五、重构利益链:从“机构中心”到“学生中心”

弗里德曼创新性的教育券理论提出,政府发放教育券给家长,家长可以自由选择学校,当那些在市场中的优胜者由于更好的质量可以吸引到更多的学生,他们可以通过教育券向政府兑换教育经费。

类似的,为了让市场发挥作用,可将艺考的学费从直接缴纳给机构转为发放 “培训券” 给学生。这时候老师要讨好的对象从机构变成了学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教师教学能力和个人素质的的提升。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选择最适合的培训机构和课程,使得机构为了吸引更多学生,必须不断提高教师团队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优秀的教育资源将得到更多的认可和支持,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但是这样的理想终究是不现实的,例如机构作假,权力滥用等,无一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比如,机构为了包庇名师,而伪造劣质教师为优异教师,以及教育券的发放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学生和家长可能缺乏足够的信息来做出明智的选择,导致市场失灵。

六、参考

薛兆丰的经济学课

性骚扰、举报、刑拘,号称全国第一的艺考机构发生了什么?

联合公告|艺术行业性别歧视、性骚扰状况调查结果

作弊、私改档案、北电硕士办艺考班骚扰未成年,艺考背后的阴影真不少

21名艺考女孩实名血泪控诉:这桩“性侵案件”到底还有多少隐情?

缴费容易退费难?小心这种“独家”培训

试论犯罪三角模式中犯罪机会的控制

艺考机构性骚扰学生犯法吗

2025-2030年中国艺术培训教育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四川省高校后勤协会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校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2024年1月-2024年3月 平抑资金分配情况的说明

2024年度东北师范大学自营食堂档口招商公告

江苏海洋大学2022部分学生食堂招标公告

高校食堂“鼠头鸭脖事件”背后:10万能拿下一个档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