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要描述了冲突场景下的解决方案,方法来自复旦大学的熊浩老师。下一期将讲述哈佛谈判的细节,或者评论你想了解的内容或事件!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非常容易遇到冲突。比如在点餐判队的时候,遇到插队的,通常我们的解决方案是回避。有些时候我们很难回避,例如在餐厅中吃到异物。我们应该如何解决生活中的冲突?
生活中的冲突
想象一下,你耐着饥饿,点餐后等待了漫长的时间,终于吃上第一口热腾腾的饭的时候,突然察觉到异样的东西在菜里,舀出来竟然是一个苍蝇。你的感觉如何?
如果想要争取一些赔偿,在没有学习过冲突解决的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对方吵。
但是学习过的人绝对不会和对方吵。这是一个典型的冲突场景,因为你要做一个决定,如果你不关心,你认为苍蝇很美味,专挑苍蝇吃,你绝对不会和对方吵。更多的情况是你关心这个事情,你希望对方能够赔偿你。如何解决这个冲突?
首先要判断权力在哪里。
如果你希望的是老板说 “抱歉,这单我们不收您费”,这时候权力就在对方,因为这句话要老板开口。我们要使用的方式就是说服。
你说吃到苍蝇后,来的是一个服务生。你说 “我要免单”,对方说 “先生不好意思!这个……”,你说 “叫你们老板来”,此时老板还没来。“叫你们老板来” 这句话的目的是什么?目的是想和老板喝两杯叙叙旧吗?肯定不是,言外之意,“如果这件事你处理不好,我要给你好看”,这是在提升自己的议价能力,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这时候就是谈判。
谈判是非诉讼纠纷中的一种最常用路径
谈判首先是沟通,是为了实现一个具体目标而实现的有效对话。既然有目标,也就意味这对方具备自己所需要的能力或资源,或者说,对方能够影响事件的结果。
谈判一定会有一个需要作出的决定,如果不需要做决定,我们也不需要谈判。做决定的情形一般会有三种。
说服:决定的权力在对方
当你是公司里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的时候,你的情形叫 “大年三十的凉菜” ———— “有你也过年,没你也过年”。这时候,你给老板说 “我要加薪!”,老板说:“药家鑫判死刑了。” 你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决定的权力完全在对方,这种争议的解决方式叫说服。
还有一个常见的场景是销售,如果你是购物者,销售人员要想方设法让你相信产品对你是有利的,他只能影响你的选择。
最著名的是心理学家罗伯特·西奥迪尼的《影响力》,他将说服的力量分解为六个行动要素 —— 互惠、稀缺、从众、权威、一致和喜好。
假设你在商场里看到一款新上市的智能手表,销售人员走过来,开始用《影响力》中的六大原则说服你购买:
- 互惠:他先递给你一杯免费的咖啡,并让你试戴手表,让你感受到他的好意,从而产生一种“回报”的心理。
- 稀缺:他告诉你这款手表是限量版,只剩下最后几块,如果不赶紧买,可能明天就没了。
- 从众:他提到这款手表最近特别火,很多年轻白领都在戴,甚至你喜欢的某个明星也在用。
- 权威:他拿出了一份专业机构的测评报告,显示这款手表在同类产品中评分最高。
- 一致:他问你平时是否注重健康管理,当你回答“是”时,他立刻强调这款手表的心率监测和运动记录功能,让你觉得购买它符合你的生活方式。
- 喜好:他注意到你对手表的外观很感兴趣,于是夸赞你的品味,并说这款手表的设计特别适合你。
最终,你可能会被这些技巧打动,决定购买这款手表。这就是说服的力量 —— 决定的权力在你,但销售人员通过影响你的心理,让你做出了他期望的选择。
谈判:决定权力在双方
这时候,决策的权力被你我双方分享。这时候的解决方式就是谈判。
比如公司两个部门争夺项目资源,设计部说“这个客户池必须划给我们”,软件部拍桌子“我们半年前就开始跟进”。这时候既不能靠领导强压(说服),也不能找外人评理(辩论),只能在会议室里拉锯战:你让出 20% 客户资源,我分你两个销售骨干,最后握着手说“合作愉快”,这种带着计算器的拉扯就是谈判。
最经典的就像夫妻商量春节回谁家过年,行李箱摊在客厅地上,一个举着高铁票说“我妈做了腊肠”,一个晃着视频通话说“我爸腿疼半年了”,最后达成 “先去湖南吃腊肠,初三飞东北看雾凇” 的双赢方案,这种相互妥协的艺术就叫谈判。一个更通俗的例子是菜市场砍价的过程。
这个过程实际上是决定权被分享的过程,创造 1+1>2 的价值是最重要的。当谈判需要协助的时候就是调解。调解的本质就是为了双方获得最大回报的谈判。它是一个从更宏观的位置出发,不为某一方争取利益,而是为双方创造价值。
辩论:决定权力在第三方
目标的实现依赖于第三方的决定。
这种在决定权力在第三方的情形,最典型的场景是法庭。原告和被告没有决策的权利,只能为自己辩护,最终还得法官或陪审团作为第三方,根据法律和事实做出最终的裁决。
就像投标现场,甲方翘着腿当裁判,张三的公司 PPT 翻出火星子:“我们方案能省 30% 成本!”,李四的公司激光笔直指痛点:“我们的交付周期缩短一半!”。两边唾沫横飞其实都在对评委喊话,毕竟招标的才是话事人。
古罗马角斗场就是最原始的辩论场,两个角斗士刀剑相向不是为了杀死对方,而是要用喷溅的血花说服看台上的贵族竖起大拇指。当代职场也常见这类场景,比如部门会议上两个团队争预算,表面是互相扔数据报表,实际都在偷瞄总经理微微点头的幅度。
你能影响的不是对方,因为各自都有各自的立场,并且各自都不关心真相,也自然就没有理解和妥协的可能。
不要误用
想象一个场景,你和你朋友约晚上吃饭。他想吃川菜,而你想吃火锅。这时候决定权力是在对方,需要用说服,而不是辩论。
不能说 “吃火锅有三点好处,……”,这是辩论,你将这些道理没有人听。
当对方掌握决定权时(比如请客的人、老板、客户),辩论逻辑反而会引发对抗。你越强调自己的合理性,对方越会觉得被冒犯(潜台词:你在质疑他的决策能力)。那么怎么做是正确的呢?
这应该用说服,可以参考《影响力》的「喜好+互惠」原则。
比如:“听说你特别会选餐厅,上次推荐的那家川菜绝了!不过最近我有点感冒,吃辣的嗓子疼……要不这次你帮我选个清淡点的火锅?下次我请你去试新开的湘菜馆!”通过赞美满足对方的权威感,用互惠承诺降低拒绝的概率。
第二个场景,夫妻买房,丈夫想选学区房,妻子想选离公司近的公寓。如果妻子直接说:“学区房升值快,专家都这么说!” 这是权威原则,这就是误把说服当谈判。
在双方共享决定权时,单方面使用说服技巧,如权威或者稀缺,会激化矛盾,因为隐含了 “我比你更正确” 的压制感。那么应该如何做呢?
更好的做法是启动谈判的「利益交换」思维。例如:“选学区房的话,孩子上学方便,但通勤时间会增加2小时;如果选公司附近的房子,我们可以每天多陪孩子1小时。要不要先算算两种方案的时间成本?” 把对立立场转化为共同利益的计算,可以更好地创造出 “1 + 1 >2 ” 的选择。
第三个场景,网友在社交媒体争论 “咸粽子 vs 甜粽子”,用大量数据证明咸粽子更受欢迎。
辩论的本质是争取第三方支持(如法官、观众、评审),但在没有第三方的私人对话中,非此即彼的辩论、执着于逻辑胜利只会让关系恶化。
这时候应该识别场景性质。如果是私人聊天,可以转化为谈判:“其实我两种粽子都会包,端午节要不要来我家?让你同时尝到甜咸CP组合!” 用共谋创造新选项,避开立场对抗。
不难发现
- 说服:权力单边倾斜 → 用 “心理柔术” 间接影响对方(如《影响力》六大原则)
- 谈判:权力双向制衡 → 用 “利益交换” 创造合作空间
- 辩论:权力归属第三方 → 用 “证据链” 争取旁观者支持
误区:把资源浪费在无权改变的事上(比如和老板辩论、和伴侣争输赢),却在该用权力时不敢主张(比如谈判中过度让步)。
你在生活中处理冲突有更好的方法吗?欢迎评论!